久津董座掏空 法院判賠38.5億

2007-05-08 公司:久津實業
久津實業前董事長郭保富被控掏空公司38億5千多萬元,除吃上刑責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昨天判決郭保富必須全數賠償久津公司。這

是司法史上掏空案件,法院判賠金額最高的案子。

郭保富的刑責,台北地院去年8月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偽造文

書等,重判11年4月,併科罰金500萬元,郭保富不服提起上訴,目

前由高院審理中。掏空案發生後,久津實業於92年被終止上市。

郭保富90年6月起擔任久津董事長,被控利用海外紙上公司及人頭公

司,以虛偽交易方式虛增營業額,誘騙投資人購買久津股票,藉此

拉抬股價,再出脫個人持股牟利。郭又侵吞公司鉅額資金,作假帳

欺騙董事會造成公司嚴重虧損。

久津公司後來董事會改組,對郭保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

訟,郭保富在民事審理期間,從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法官

認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郭保富自認有此債務存在,依一造辯論判

決,判決郭保富全額賠償久津公司。

據了解,郭保富已被限制出境,目前人還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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