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易控股公司 外資持股 不得逾20%

2007-10-04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長吳當傑昨 (3)日表示,台灣交易控股公司股票上

市後,外資將可參與認股,以達到國際策略聯盟的目的。至於外資

持股比率,吳當傑說,將參考國外情形,訂定合理上限,比率在15

%至20%間。

吳當傑指出,目前外資不能持有國內證券暨期貨周邊單位股份,台

灣交易控股公司股票上市後,外資將可投資控股公司,以跨國合作

或策略聯盟方式,增加業務及提高營運規模。

「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第128條規定,單一股東持有證券交易所股

份之比率及外國人持有證券交易所股份之總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吳當傑說,目前涉及國家安全相關的重要產業如電信業、航運業等

都研議或開放外資持股,台灣交易控股公司應開放外資持股。

不過,吳當傑也說,避免危及證券市場穩定及壟斷,應限制外國股

東持股,主管機關將會參考國外情形,訂定合理上限。

吳當傑說,各國外資持有證券交易控股公司股份的比率不等,總計

約在15%至20%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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