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單位四合一 恐延一年

2007-11-08
攸關證券四合一案的證交法修正案,因立委質疑選前圖利公股銀行

和券商等特定對象,昨(7)日在立法院財委會闖關失敗。金管會主

委胡勝正表示,立法院本會期如無法通過修正案,四合一案推動時

程恐將延後一年。

胡勝正指出,根據規劃,證券周邊單位四合一後,新成立的台灣交

易所控股公司將同步在國內、外申請掛牌,但國內速度可能較快。

國際部分,他表示,那斯達克是考慮方向,至於能否到香港、深圳

掛牌,則是兩岸政策問題。

證交所董事長吳榮義也表示,紐約、那斯達克、倫敦和德國交易所

均有興趣入股合作。

財委會昨天審查證交法第128條及第177條修正案,配合四合一案,

刪除證交所股權轉讓以券商為限條文,並授權訂定單一股東持股比

率及超過部分無表決權等規定。

立委劉憶如指出,她支持這項法案,但證交法第127條應一併修正

,第128條只限制股權持有對象及比率,真正因應國際潮流的應是

刪除或修改第127條,讓證交所可以上市。

劉憶如說,現在證交所雖是公司,只有券商有股權,一般老百姓

沒有分,如果沒修127條讓證交所上市,只修128條,從券商換給

公股銀行或特定人,有何意義?

她舉香港證交所為例,2000年6月27日上市時,股價才8.12元,今

年11月5日收盤價是240元,股價變30倍,利益應讓全民共享,不

是只有特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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