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假發票交易 檢調 搜索八產險公司

2008-02-21 公司: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
繼去年10月底,檢調大規模搜索富邦、泰安與華南產險公司後

,市調處昨(20)日在花蓮地檢署的指揮下,同步搜索國內八

家產險公司,瞭解這些產險公司是否向全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

人購買不實交易發票,違反商業會計法。

傳出遭到搜索的產險公司包括新安東京海上、新光、旺旺友聯產

險等八家公司,但上述產險公司皆一一否認,強調絕無搜索一事



檢調去年10月底查出,國內高達11家產物保險公司,涉嫌向

冠林保險代理公司購買發票,累計多年來的不實交易,涉嫌開立

發票的金額達近12億元,消息指出,由於茲事體大,檢調才會

清查其他尚未檢查的八家產險公司,以儘速結案。

也有產險公司主管指出,檢調清查,可能想知道產險業於去年底

簽訂自律規範後,是否將長期累計的「歷史共業」改善,如果已

經有明顯改善,將可既往不究,不再追究40年累計的惡習。

為徹底改善保險公司長期養成的惡習,產險公會理事長石燦明日

前表示,產險業除了簽署佣金「自律公約」外,還希望產險公司

透過「相互監控」,萬一有不法情事,將報送金管會嚴辦。

自律規範的內容包括,業者只能與有執照的保險經紀人、保險代

理人與業務員執行業務行為,其次,所有佣金支出,保險公司必

須開立發票、依法納稅;產險公司與保經、保代簽署的合約中,

佣金比重一定要訂定合約,並按照內容實際執行,不得有額外給

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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