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違規交易 挨罰
2008-04-05
公司:元大投信
金管會盯上投信事業旗下基金相互交易等違規情事,繼日前警告群益投信並罰84萬元,本周再度對元大投信開出罰單,罰鍰84萬元。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規定,同一家投信事業旗下基金間不能相互交易,最近金管會處分的案件,都是檢查局檢查時發現,投信事業藉由安排第三者先轉一手,規避基金間不得交易的法令,但仍被金管會查獲。舉例來說,A投信事業將旗下甲基金,先賣給B證券商,兩天後B證券商再賣給A投信事業旗下的乙基金。金管會官員表示,投信業者認為,這樣的交易已有第三者,不算是甲基金跟乙基金間的交易,但金管會檢查時,不但發現交易條件異常,實際查訪居中的證券商,券商也不否認是配合甲基金的需要,兩天後再轉給乙基金。金管會本周對元大投信處罰84萬元,違規事由是元大投信所經理的元大滿貫債券私募基金及元大滿貫六號債券私募基金,從事基金間交易,的情事且公司運用基金投資或交易,有投資分析報告的分析基礎矛盾,投資決定書未依據投資分析報告建議價格下單,及投資分析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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