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視業務 業者建議開放聯營合資 共同利用較大頻寬
2008-04-08
公司:中華電視
開放行動電視業務要採新釋照或利用既有平台提供還未有定論,不過4家行動電視試播業者一同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書面建言,希望能夠讓業者申請聯營或合資,並一起使用較大頻寬。NCC於先前提出「開放行動電視服務業務執照」及「利用既有通訊傳播平台提供行動電視服務」等2項政策規畫方案進行公開意見徵詢,以規劃如何讓業者經營行動電視服務。在新釋照的規畫方案中,NCC擬釋出3張6MHz頻寬執照,執照效期為6年,保留1張執照優先給予非WiMAX及非3G業者,並考慮全球行動電視服務尚屬發展初期,如採分區規劃,經濟規模不足以生存,且另同一頻率營運區交界處可能會相互干擾,所以規劃採全區經營模式。另外行動電視業務屬廣播型態服務,NCC基於鼓勵新服務新技術原則,考量以電信法為開放法源依據。不過對於NCC提出的規畫方案,業者則有不同意見,5家行動電視試播業者團隊中,4家採用DVB-H標準的團隊,包括公視、華視、中視與中華聯網等聯合回覆NCC。業者表示,希望能由業者申請聯營或合資,可一起使用12~18MHz,這也因應新的通傳法草案所規劃的3層架構,並不贊成NCC規劃的發照各核配6MHz,因為業者財力有限,如DAB與WiMAX業者拿到執照後都還要籌錢,不應該再重蹈覆轍。另外,業者也認為,可開放經既有通訊傳播平台提供行動電視服務,強調有些節目是廣播式內容,雖然用3G或WiMAX可提供行動視訊服務,但是其頻寬很昂貴,難以長期為廣播式服務所佔用,所以這類節目還是要回歸電視平台機制,並與3G或WiMAX服務搭配使用。業者強調,行動電視是以廣播性質存在,與3G與WiMAX等雙向網路是合作關係。只是對於與電信營運商的合作,業者指出,電信業者參與行動電視試播,對於過程已有所了解,不過可能怕行動電視業務開放後,搶了行動寬頻的市場,而且電信業者間有點王不見王,邀其全都加入團隊有些困難,但是未來爭取執照一定少不了電信業者參與,只是看要與其中1家或2家配合。業者也透露,不只邀請3G業者,也與WiMAX業者有所接洽。根據業者評估,依照目前的時程,如果要發放行動電視執照,最快大概也要等2009年第2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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