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電期貨 美獲准投資

2008-04-11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期交所十日表示,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最近核發「

非金電期貨」之交易許可(No-Action Letter),亦即美國境內個人

及法人機構可直接交易該項商品。而目前美國境內個人及法人可

直接交易的台灣期貨商品,已累積達六種。

期交所表示,台灣期交所上市的各種商品,先前已經有台指期、

小型台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及MSCI台灣指數期貨(本土

摩台期)等五項商品,獲CFTC核發交易許可,加上非金電期貨後

,已經有六種台灣期貨獲CFTC核准,美國境內自然人及法人投資

機構,均可直接交易。

期交所表示,CFTC對美國人交易任何美國境外交易所(國外交易

所)上市之期貨及期權商品,只要符合其相關規範,原則上並無

限制。但對「股價指數」及「政府公債」相關期貨契約,則列為

有條件限制之交易項目,必須經CFTC核發交易許可,且標的指數

為廣基指數之國外期貨契約方具有申請該許可之資格。

台指期、小台期、電子期、金融期、MSCI台指期及非金電期貨,

取得CFTC核發之交易許可後,美國交易人可合法將該六種期交所

期貨列入避險交易標的,進而參與我國期貨市場,我國市場當可

吸引更多美國交易人。更重要的是,CFTC核發之交易許可,已成

及國際信譽,並為進一步國際合作奠立基礎。美國交易人可合法

將期交所非金電期貨列入避險交易標的,進而參與我國期貨市場

,我國市場當可吸引更多美國交易人。更重要的是,CFTC核發之

交易許可(No-Action Letter)已成為外資機構評估市場信用與風險

之重要依據,有助提升期交所之競爭力及國際信譽,並為進一步

國際合作奠立基礎。

期交所表示,包括台指期、小台期、電子期、金融期在內之期貨

商品,今年首季日均量較去年全年日均量成長率七一.九%,非

金電期貨於九十六年十月八日才掛牌上市交易,今年首季日均量

較去年日均量成長率達四.四六倍。台指期、非金電期貨先後取

得CFTC核發之交易許可後,可預見未來,來自美國的交易量將再

帶動國內期貨市場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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