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國難財?台銀:實收實付

2008-12-19 公司:台灣銀行
立法委員質疑台灣銀行藉承作消費券業務發國難財,台銀董事長張秀蓮昨(18)日指出,雖然每筆兌換業務收4元手續費,但因為要請其它同業協助兌領業務,每筆就需支付2.5元,加上要各地倉儲費用和驗鈔人力,台銀都是以實收實付為原則。台銀承作消費券兌換業務,編列了一筆8.3億元的預算,和5,347萬元作為未來五年消費券倉庫租金,不過由於被立委質疑太過浮濫,遭刪除3,700萬元和倉庫租金預算。張秀蓮指出,消費券的兌領業務並非外界想像簡單,台銀除了必須請其它同業加入兌領業務,在收取消費券時,還要靠人力辨別券鈔真偽,如果收到假鈔券,要負責賠償,所以還要投保;此外,根據相關鈔券規定,消費券要保存五年,所以會有裝箱、倉儲、調閱等成本,程序其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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