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券同步交割有半年緩衝期

2008-12-24
證交所昨(23)日表示,明年2月2日春節開紅盤日起實施「T+2

」款券同步交割,實施的半年內將給投資人適應的緩衝期,投資

人在緩衝期內,若因疏忽造成違約交割,但在違約當日補繳結案

,將不會留下違約交割紀錄,仍可正常交易。

證券市場款券「T+2」日交割新制(DVP),將自98年2月2日農曆

春節開紅盤日起正式實施。新制實施後,投資人對證券商完成買

進交割時點,調整為「T+2」日上午10時前,證券商申報投資人

款項違約交割時點則由「T+2」日下午6時,提早到上午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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