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參考價新制 有利股東權益

2008-12-30
證交所從明(98)年起計算上市公司除權交易的參考價,不再納

入員工分紅配股率。這項新制度,除考慮除權後加權指數的「延

續性」外,未來計算出來的除權參考價多會高於舊制,長期來說

,有利投資人參與配股除權的股東權益。

證交所表示,上市公司今年起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為因應員工

分紅費用化新制,同步修訂營業細則第67條的除權交易參考價公

式,將現行員工紅利配股率及員工分紅配股率簡化,自明年上市

公司分配今年的盈餘、公積轉增資,辦理股票除權交易時適用。

證交所指出,明年除權交易計算公式新制實施時,不再將員工分

紅配股納入計算除權交易的分母,相對提高每股的除權參考價,

有利投資人參與除權;簡單說,新制剔除計算員工分紅配股率後

,就不會如舊制的稀釋股東配股的「權值」。

另外,除權計算公式在剔除員工分紅費用化的配股率後,自動調

整除權的分母、分子權數,與目前除權交易一樣,並不會影響加

權指數除權後的「延續性」。

現行營業細則第67條的除權交易參考價計算公式為,除權息參考

價等於(昨日收盤價-現金股利,加10X以員工紅利配股利)除以

(1 股東無償配股股率, 員工分紅配股率);明年實施簡化新制

後的除權息參考價計算公司為,(昨日收盤價)除以(1 股東無

償配股率)。

證交所舉例,假設上市公司股本為1億股,97年度的會計年度收盤

價為50元,98年3月董事會決議股東每仟股無償配股250股,員工

紅利配股1,000萬元,98年7月31日除權前一天的收盤價為60元。

則除權當日按現制計算出來的除權參考價為47.698元;按新制公

式計算的除權參考價則為48元,高於舊制。

證交所表示,上市員工分紅費用化今年起實施,今年度的股利將

在明年度分派,其員工分紅配發股票的計算基礎改以公平價值計

算,不再以面額10元計算;因此,明年計算上市股票除權除息參

考價時,將不列計員工紅利轉增資的權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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