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易資格證交所大鬆綁

2009-04-02
金融海嘯衝擊上市公司獲利,證交所決定大幅鬆綁信用交易資格

,上市公司去年年報及今年第一季季報,只要有一期財報每股淨

值維持在10元以上,即不會被取消信用交易資格。

此外,上市公司若因淨值跌破票面,被取消信用交易資格後,只

要最近期年報或第一季季報的任何一期財報,財報每股淨值回升

到票面之上,即可立即向證交所申請股票恢復信用交易,不必等

年報或半年報的每股淨值回升到票面。

證交所對上市公司信用交易大鬆綁,主因去年9月全球金融海嘯衝

擊國內上市公司獲利,金融資產減損等淨值大幅下降,預計今年

取被取消信用交易的股票會大幅增加,為免影響台股行情,因而

決定大幅放寬信用交易審查標準。且4月底前公布的去年年報及今

年第一季財報都適用。

證交所目前信用交易資格審查,以上市公司半年報及年報每股淨

值為依據,只要每股淨值低於10元票面,即會被取消信用交易資

格,暫停融資融券。

鬆綁後的認定標準為,上市公司的年報及第一季季報,若每股淨

值都低於10元才會被取消信用交易;亦即若年報每股淨值高於

10元、季報低於10元,或年報低於10元、季報高於10元,就不會

被取消信用交易。半年報審查則維持現制,即若半年報每股淨

值低於10元,取消信用交易。

證交所另外也放寬恢復信用交易的審查標準,現制是上市公司取

消信用交易後,必須等年報或半年報的每股淨值恢復10元後,才

能依其財報向證交所申請,或由證交所依既定時程審查後,才能

恢復信用交易。

證交所放寬後,上市公司可以依據年報或第一季季報淨值孰高者

,作為恢復信用交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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