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不動產 暫緩鬆綁

2009-05-06 公司:幸福人壽
受幸福人壽投資不動產連續違規案影響,金管會研擬鬆綁保險業投資單一不動產案受波及而暫緩,金管會高層主管指出,將等幸福人壽違規案處理底定,再進一步敲定放寬保險業投資單一不動產。據了解,這項鬆綁政策可能因而延後至5月底後。金管會高層表示,由於幸福人壽是違反保險業投資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不動產規定,因此未來規範如何放寬,有必要等幸福人壽違規案釐清、敲定再決定。根據現行規定,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從事不動產交易,單一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保險業淨值的35%,交易總餘額不得超過淨值的70%。先前因金融海嘯衝擊,保險業淨值大幅滑落,業者因而建議金管會放寬相關限制。根據金管會保險局初步規劃,未來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門檻不只看淨值,還要看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等指標。原則上,如果RBC大於200%,可改採保險業資金為投資上限計算基礎,但淨值負數者的投資比率仍會低一點;至於RBC小於200%,但淨值仍是正數的公司,也可以保險業資金為投資上限,但投資比重會更小;至於淨值為負數者,傾向維持現狀。金管會主委陳冲先前答覆立委質詢時曾提出,淨值負數的公司因風險相對高,投資限額可考慮以責任準備金為基礎,據了解,金管會內部也因此再度開會研商。官員說,放寬後的上限,究竟以保險業資金還是責任準備金為計算基礎,目前還在研議。保險業資金等於責任準備金加上淨值,因此淨值最小,再來是責任準備金,但責任準備金跟保險業資金相差不大,只要不以淨值為計算基礎,保險業可投資不動產的空間都會增加。官員透露,幸福人壽違規案拖累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案鬆綁進度,到目前為止,尚未確定何時能排入委員會。幸福人壽4月16日不顧金管會的規定,標下信義計畫區D3土地,被金管會認定屬於新的不動產投資違規。昨天幸福人壽已向金管會提出陳述意見。官員說,依程序,金管會看完幸福人壽陳述意見後,接著還須召開裁罰會議,才能提業務會報、送委員會。依行政程序法,必須經過相關程序,否則一旦被罰業者提起訴願,主管機關可能在程序上站不住腳,因此還不會這麼快決定對幸福人壽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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