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海外報告 程序簡化

2009-05-14
投資人5月起可以更快收到外資券商報告。證交所昨(13)日說,

證券商海外母公司所發的研究報告,可直接用網路傳給台灣客戶

,不用先給台北負責人核准,免去作業、審核時間。

證交所交易部組長蔡德發指出,過去券商研究報告在發布前,都

必須遵守內控規範,券商海外母公司發布的研究報告必須經由在

台灣公司主管核准,但本月起,這套制度全面簡化。

法令規定,證券商若要撰寫研究報告,須由具備證券投顧業投資

分析人員,或持有高級業務員資格者來撰寫,若研究報告是從外

國證券機構取得的話,報告發布之前,要先給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複核。

若研究報告是券商向海外母公司、總公司,或海外關係企業取得

,則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但過去海外券商要向客戶推介買賣有價證券,仍需要再經過一道

程序,也就是要經過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或權責部門主管核准,才

能推介給客戶。

蔡德發說,為了簡化程序,讓投資人更快、即時拿到報告,現在

放寬規定,只要研究報告是以券商的海外母公司名義發布,即可

透過網路系統直接交給客戶,不再需要經負責人,或是權責主管

核准。

舉例來說,台北高盛證券如果拿到美國高盛母公司發表的報告,

即可放到網路上,讓客戶自行輸入密碼抓取,或是請母公司直接

發電子郵件給客戶,只需同時把這份報告寄給台北公司的主管,

留做備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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