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薰被移送北檢偵辦

2009-06-18 公司:台北金融大樓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漢強,昨天傳喚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

薰到案,偵查她在最高檢察署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貪瀆案中,

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時為何前後供詞不一。檢方指出,特

偵組以觸犯偽證罪嫌,將她移送北檢偵辦。

由於陳敏薰在特偵組的供詞,都有偵訊筆錄記載,加上台北

地院在審理扁案時傳喚她出庭作證時,所有呈堂供證,白紙黑字

詳載於筆錄上。因此,如果檢察官清查這些筆錄,確實找出前後

供詞不一的內容,將成為不利陳敏薰的證據,檢方可能因而很快

就可偵結將她以偽證罪起訴。

日前陳敏薰接受法院傳喚出庭時,曾被訊問為何她在檢方的

偵查、法院審理時的調查庭上的供詞有前後不同的情況,陳敏薰

則以「我不記得」、「我忘記」作為答覆。

陳敏薰昨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到達北檢,在進入偵查庭前,對

於特偵組將她以涉嫌偽證罪移送北檢,沒有作回應。

北檢指出,與陳敏薰一樣被特偵組以涉及偽證罪嫌的被告還

包括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等前第一家庭成員,承辦檢察官已

發出傳票,訂於本月22日上午傳喚該3人到案說明。

特偵組是在偵辦陳水扁所涉國務費貪污弊案期間,發現扁家

子女不但在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期間涉嫌偽證行為,之後特偵

組偵辦扁家海外洗錢過程時也多次出現供詞前後不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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