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法擬重訂發行人定義
2009-11-11
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劉連煜昨日指出,跨國企業來台掛牌上市
較過去為多,但只對本國公司加以規範的證券交易法,已無法因
應可能衍生的金融監理問題,金管會研擬修正證券交易法部分條
文,已送立法院審議。其中,重新界定「發行人」定義,為管理
跨國上市與投資掛牌操作的關鍵所在。
我國證交法第4條對公司的規範,僅侷限於在我國註冊的公司
,無法管理跨國上市的法人機構,在開放跨國企業來台掛牌上市
時,顯然業已落伍,也不適合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的需要,
因此在修正草案中,將予刪除。
至於現行證交法第5條關於發行人的定義,也不能涵蓋第一上
市或第二上市。劉連煜指出,因此證交法對該條文的修正,將發
行人重新界定為「只要你有募集有價證券,就是發行人,不管你
是國內外法人或個人。」
劉連煜表示,這是關鍵性的一項修改。主要就是將目前證交
法採取的細則基礎(Rules-base)精神,改採原則基礎(Principles-base
),這也符合世界各國推動金融監理改革的潮流。
成為一個國際股市,不論是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及第二上
市(TDR上市)一定會碰到金融監理法規或會計制度不同等問題
。例如台積電到美國ADR掛牌,就曾碰到會計制度不同及資訊落
差情況。又如另一家國外掛牌公司,已遭下市,就發生資訊落差
問題,台灣投資人竟然事先無法知悉。可見跨國企業上市與投資
掛牌,都必須及時修正監理法規以為因應。
他指出,推動台灣資本市場國際化是此屆證交所董事的期待
,而如何把台灣股市推動國際舞台,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業已形成
群聚效應的科技業。他認為,台灣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契機業已
呈現。
永豐金證券董事長黃敏助則認為台股第二上市正蓬勃發展,
將在12月17日掛牌的康師傅TDR,承銷金額170億元,為國內最大
宗的1檔TDR。
黃敏助身兼證券商同業公會理事長,他遺憾的指出,台灣的
監理制度完善,但執行力不夠。他說,券商公會曾向政府提出健
全市場的4項建議,包括金融商品採取負面表列、採行原則基礎的
監理制度、業務採功能式監理,以及加強投資人保護。如果能夠
落實,已經監理一元化的資本市場,可臻於完善。
較過去為多,但只對本國公司加以規範的證券交易法,已無法因
應可能衍生的金融監理問題,金管會研擬修正證券交易法部分條
文,已送立法院審議。其中,重新界定「發行人」定義,為管理
跨國上市與投資掛牌操作的關鍵所在。
我國證交法第4條對公司的規範,僅侷限於在我國註冊的公司
,無法管理跨國上市的法人機構,在開放跨國企業來台掛牌上市
時,顯然業已落伍,也不適合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的需要,
因此在修正草案中,將予刪除。
至於現行證交法第5條關於發行人的定義,也不能涵蓋第一上
市或第二上市。劉連煜指出,因此證交法對該條文的修正,將發
行人重新界定為「只要你有募集有價證券,就是發行人,不管你
是國內外法人或個人。」
劉連煜表示,這是關鍵性的一項修改。主要就是將目前證交
法採取的細則基礎(Rules-base)精神,改採原則基礎(Principles-base
),這也符合世界各國推動金融監理改革的潮流。
成為一個國際股市,不論是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及第二上
市(TDR上市)一定會碰到金融監理法規或會計制度不同等問題
。例如台積電到美國ADR掛牌,就曾碰到會計制度不同及資訊落
差情況。又如另一家國外掛牌公司,已遭下市,就發生資訊落差
問題,台灣投資人竟然事先無法知悉。可見跨國企業上市與投資
掛牌,都必須及時修正監理法規以為因應。
他指出,推動台灣資本市場國際化是此屆證交所董事的期待
,而如何把台灣股市推動國際舞台,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業已形成
群聚效應的科技業。他認為,台灣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契機業已
呈現。
永豐金證券董事長黃敏助則認為台股第二上市正蓬勃發展,
將在12月17日掛牌的康師傅TDR,承銷金額170億元,為國內最大
宗的1檔TDR。
黃敏助身兼證券商同業公會理事長,他遺憾的指出,台灣的
監理制度完善,但執行力不夠。他說,券商公會曾向政府提出健
全市場的4項建議,包括金融商品採取負面表列、採行原則基礎的
監理制度、業務採功能式監理,以及加強投資人保護。如果能夠
落實,已經監理一元化的資本市場,可臻於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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