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270億元公司債 公股行庫擬擔保證人

2009-11-23 公司:台灣金融控股
高鐵聯貸案,8大公股行庫將為270億元的高鐵公司債重作保證人。據了解,高鐵的聯貸案,預計本周內將召開8大公股行庫的聯貸銀行團會議,其中,對於高鐵目前尚待贖回的270億元公司債,根據高鐵 目前規劃的方案,在考慮提前贖回不易之下,擬更換保證人,並屬意由8大公股行庫擔綱,若此一方向定案,將增列在新的3,820億元聯貸契約中。台灣金控今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其中上海辦事處申設的兩岸布局,與高鐵聯貸案,是立委矚目焦點。在高鐵案的部分,除了已底定平均利率為1.8%,且其中3,083億元將走前低後高模式之外,新的三方合約依目前進度來看,應可望在1 2月中上旬簽署,原則上,由於三方合約所涵蓋的範圍,在銀行部分將包括8大公股行庫的聯貸銀行團,因此,8大公股行庫的常董會或董事會,必須一致通過授權聯貸主辦行台銀代表,最後台銀才能代表銀行團簽署。據參貸銀行透露,原則上,8大公股行庫已有共識,在和高鐵簽署 3,820億元的新聯貸合約之後,會在合約上契明附帶條件,高鐵達到才會進行撥款,原則上將有三大條件,包括:1、高鐵必須出具會計師簽證的最新財務數字給銀行團;2、高鐵必須由專業的工程顧問公司出具鑑價證明;3、高鐵必須把前一個聯貸案的270億元公司債部分作個了結,不能把前個聯貸案的債務延到新聯貸案。其中,對於上述第三部分的公司債處理,高鐵已屬意採取更換保證人的方式來變通,最快本周內會正式定案。另外,關於金管會對於高鐵案的銀行金檢豁免,據有關官員指出,金管會將作成書面文字行文交通部,再出具給銀行團作為證明,以免除銀行的承作此案的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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