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晶股權之爭

2009-12-02
瑞晶為爾必達(Elpida)與力晶合資成立的DRAM廠,全線為12吋晶

圓廠產能,成立於2006年,當時爾必達與力晶持股各半,分得的

產能也是各半。

2008 年爾必達在金融風暴時,要求爾必達能夠增加持股比重,以

將瑞晶能用子公司的名義納入爾必達的財報,作為美化財報之用

,因此爾必達對瑞晶的持股比重開始提高。2009年初由於力晶欠

爾必達貨款,因此再度賣出手中的瑞晶持股抵債,目前爾必達對

瑞晶的持股提升至70%,力晶的持股也降低至30%左右。

惟雙方當初交易合約中,有設下「買回期限」條款,在一定期限

內,力晶只要再籌到錢,就可以向爾必達買回當初賣出去的瑞晶

持股,力晶於1日董事會中提出此案,積極在為瑞晶贖身。

瑞晶是台系色彩中,最先轉虧為盈的DRAM廠,加上未上市櫃的

優勢,財務相對乾淨,因此是力晶和爾必達積極爭奪的標的。惟

力晶雖然上月開始轉虧為盈,但手上能運用之資金相當有限,要

償還供應商欠款及銀行團到期的債務,因此要如何籌資為瑞晶贖

身,仍是各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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