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交易年所得 估逾數百億

2009-12-09 公司:台灣銀行
台灣1年黃金交易額至少1,500至2,000億元,以今年金價走勢

估算,黃金交易所得應逾數百億元,黃金交易所得相當可觀,難

怪引得財稅當局的注意!。

目前國內黃金存摺的客戶約有29.6萬戶,而黃金撲滿約有2.3

萬戶,據業者表示,一般黃金存摺客戶的交易量約50至100公克,

若以每公克1,000元,今年平均交易次數約6次,加上黃金撲滿每

月至少3,000元,初估今年黃金交易額至少有1,500至2,000億元!

目前以台幣計價的黃金存摺業務,只有台銀跟兆豐2家銀行有

承作,而主要交易仍以台銀為主。

由於黃金存摺與黃金撲滿的交易方式不同,實際的交易狀況

也差很多,以黃金存摺來看,業者說,主要可分為2種,一是採每

月固定扣款,那麼其投資量約5至10公克;另一種則是不定期單筆

進場,這種每次交易量至少都是50至100公克。

而目前黃金存摺的客戶約有30萬戶,若只算單筆進場的客戶

,每次交易量50-100公克,今年只買進6次,平均交易價以1,000元

來看,那麼交易額就高達900億至1,800億元。

業者表示,只要是在1月份就進場,當時每公克的單價約在

933元,但隨著10月起,黃金一路飆漲,最高來到1公克約1,253元

,其投報率達33.97%,若再扣除客戶平同時間點進場,初估客戶

的實際報酬率應該有15-16%。以此推報酬來算,若財政部真的對

黃金交易課稅,那麼至少有 135至270億所進行報稅。

王信人/台北報導

黃金多年來走多頭行情,今年頻頻創新高,黃金存摺帳戶已

成為台北市國稅局的獵稅目標。國稅局日前發文予台銀、兆豐銀

行,要求依據稅捐稽徵法的規定,提供黃金存摺帳戶的資料,以

做為查稅的準備。

財政部賦稅署昨天特別發布新聞稿表示,投資人向銀行申請

黃金存摺帳戶買進黃金,黃金出售變現所產生的損益,應依規定

申報所得。

財政部表示,個人的黃金存摺帳戶交易,如有所得,屬財產

交易所得,應以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

餘額,做為所得額。如有損失,得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可在未來3年度

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營利事業方面,屬出售資產增益或損失,應以收入總額減除

各項成本、費用及損失計算所得額。

財政部參考營所稅的規定,黃金出售的成本計算,可採:

1.個別辨認法,2.先進先出法,3.加權平均法,4.移動平均法等。

但一經選定,以後不可變更。

黃金存摺帳戶交易,屬於「非扣繳憑單」類,銀行不必開立

扣繳憑單給客戶,所以個人常常誤以為是免稅。

財政部調查,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人向國稅局申報黃金存摺

帳戶交易的財產交易所得。

經台北市國稅局列為選案調查目標,如有所得又短漏報,轉

送台北市的稽徵所查稅。稅官表示,短漏報者如被查獲,除了補

稅之後,並處以0.4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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