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未上市股,外資未必都要賣

2009-12-17
華碩減資分割案,引發外資不能持有未上市股票的顧忌,間

接造成近日股價大跌,但證交所表示,外資持股公司進行分割,

導致持有未上市股票,1年內申報轉讓持股,免申請核准,並非外

資都不能持有和聯股票而必須賣華碩。

同時,證交所也請華碩加強揭露和聯公司之財務及業務概況



證交所指出,華碩分割減資,發放和聯給投資人,應該僅某

些特定基金的個別規定,並非適用於所有外資,投資人勿過度恐

慌。

證交所表示,華碩已依規定代和聯公司公告申報相關訊息。

但由於和聯公司尚未辦理公開發行,為讓投資人能充分了解和聯

公司,證交所將請華碩公司,本於保障股東權益及資訊透明之前

提,加強揭露和聯公司的財務及業務概況,爾後並依本案的進程

,陸續公告相關訊息,俾讓市場投資人充分了解以做為投資分析

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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