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案 博智承諾七年不賣股
2010-01-27
公司:南山人壽
香港中策集團和中信金控股權聯盟可能生變,金管會指出,據博智南山送交投審會的申請文件,主動表示將在公司章程明定「大股東七年內不會轉讓持股」,對中策集團原計畫把部分持股出售給中信金,則完全未提及。金管會官員昨(26)日表示,公司章程可以更改,因此金管會還要再跟經濟部商討,是否須一併承諾章程這項規定,七年內也不能變更。博智集團表示,博智與中信金控只是簽署備忘錄(MOU),不代表合作案一定會落實。博智強調,會長期經營南山人壽,現階段會積極爭取併購南山人壽的交易案送審過關,如果該交易案不過關,自然沒辦法落實第二階段與中信金的股權交易案。中信金對此則不願評論。但中信金目前尚未就25億股私募增資案重新向金管會送件,相關人士指出,主要便是在觀察博智送件進度。中信金主管指出,私募資金用途不僅於併購南山人壽,還有其他業務拓展,包括大陸市場等,就算萬一沒辦法入股南山,仍將繼續辦理私募。中信金私募案原訂去年11月底完成,但因資金用途不明確被金管會退件,加上中信金與香港中策集團簽訂合作備忘錄(MOU),時程因而延後。中信金預定私募443.5億元,除中策表態將認購208億元,據傳日本三井住友銀行也有意願斥資220億元認購。據了解,經濟部投審會上周就博智南山投資公司認購南山人壽股權案,函洽金管會,協調金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並將博智南山送審文件一併送呈金管會,金管會也不排除由內部成立的審查小組先作非正式審查。金管會官員表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經濟部必須專案報告才能進入實質審查,因此目前只能先了解送審文件內容,無法實質審查或要求業者補件;從初步送審文件來看,博智主動提到承諾長期經營,七年內不會轉讓持股,但未提中策持股要賣給中信金的事。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重申,金管會對南山案有五項審核標準,包括承諾保障保戶及員工權益、資金來源符合法令規定、有專業經營能力、對南山有長期經營承諾,及有財務能力因應未來增資,尤其是長期經營,一定會要求買家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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