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保股權管理 歸金管會
2010-07-27
金管會與財政部研擬將存保公司及財金公司的股權管理,從財政
部移轉到金管會,將業務及股權管理合一,以利事權統一、提升
效率,至於九家公股金融機構股權仍由財政部管理。
這是金管會從財政部分家以來,首度為了股權、業務管理問題重
新劃分權限。
據了解,過去內部討論過程,幕僚曾有不同意見,但現任金管會
主委陳裕璋、財政部長李述德兩位首長已達成高度共識,兩個部
會認為,存保及財金公司非營利單位,股權及業務管理合一,不
會有利益衝突問題。
但仍有人認為,帶有監理性質的存保,一旦股權劃歸金管會,可
能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財金官員表示,存保條例第3條規定,存保公司是由財政部及中央
銀行會同成立。金管會在與財政部協商後,已指示存保修改這項
規定,改為由金管會及央行會同成立,全案將呈報行政院核定。
官員指出,當初金管會從財政部分家時,存保及財金公司因屬公
司組織,跟其他公股金融機構一樣,股權分給財政部,至於聯徵
中心及金融研訓院因屬財團法人,股權管理劃歸金管會。
幾年運作下來,金管會高層認為,許多監理政策需要這些金融周
邊單位配合,存保及財金公司股權管理應一併移到金管會,以利
事權統一。財政部高層也認為,財政部非金融主管機關,存保及
財金公司不是營利單位,對國庫盈餘沒有助益,劃給金管會很合
理。
部移轉到金管會,將業務及股權管理合一,以利事權統一、提升
效率,至於九家公股金融機構股權仍由財政部管理。
這是金管會從財政部分家以來,首度為了股權、業務管理問題重
新劃分權限。
據了解,過去內部討論過程,幕僚曾有不同意見,但現任金管會
主委陳裕璋、財政部長李述德兩位首長已達成高度共識,兩個部
會認為,存保及財金公司非營利單位,股權及業務管理合一,不
會有利益衝突問題。
但仍有人認為,帶有監理性質的存保,一旦股權劃歸金管會,可
能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財金官員表示,存保條例第3條規定,存保公司是由財政部及中央
銀行會同成立。金管會在與財政部協商後,已指示存保修改這項
規定,改為由金管會及央行會同成立,全案將呈報行政院核定。
官員指出,當初金管會從財政部分家時,存保及財金公司因屬公
司組織,跟其他公股金融機構一樣,股權分給財政部,至於聯徵
中心及金融研訓院因屬財團法人,股權管理劃歸金管會。
幾年運作下來,金管會高層認為,許多監理政策需要這些金融周
邊單位配合,存保及財金公司股權管理應一併移到金管會,以利
事權統一。財政部高層也認為,財政部非金融主管機關,存保及
財金公司不是營利單位,對國庫盈餘沒有助益,劃給金管會很合
理。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