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併新世紀資通 公平會准了!

2010-08-05 公司:新世紀資通
對遠傳電信與新世紀資通公司結合案,公平會依公平法相關

規定不禁止其結合。其實,遠傳與新世紀資通之前就曾向公平會

申報結合,而且公平會不禁止其結合,這次則是因為增加持股而

再次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公平會說,這次的申報結合是遠傳電信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內部組織整合效果,打算透過取得新世紀資通

公司最高100%股份的方式,讓新世紀資通成為遠傳電信100%持

股的子公司。

公平會指出,遠傳電信主要業務為提供行動通訊及數據服務

,新世紀資通目前已發展包括語音、數據、寬頻暨多媒體等超過

40項電信產品,提供顧客資訊與通訊整合的電信服務。

因此,公平會認定,兩家結合可刺激現有市場資費組合與服

務品質的競爭,而且市場上原有數家行動及固網同業及潛在競爭

者,也可有效牽制遠傳電信與新世紀資通結合後的定價行為,對

於整體市場的競爭程度與消費者權益並無明顯減損,所以,不禁

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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