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最快11年可償清累虧

2015-01-20 公司:台灣電力
立院朝野黨團協商昨(19)日順利通過電價公式修訂案,會後決議每年給予台電3%~5%的合理利潤率。台電董事長黃重球預估,若一切順利,最快11年能將累積虧損清償完畢。黃重球表示,以現行費率計算基礎換算,台電每年合理利潤約在105億~174億元之間。截至去年底,台電累積虧損約1,935億元,若國際能源價格穩定,每年合理利潤率皆維持5%,約11、12年就可以償清累虧;但若合理利潤率只3%,或不幸遇到啟動「緩漲機制」,清償期間恐怕拉長至20年或更久。電價公式預計今天在立院報告事項宣讀後正式通過,經濟部長鄧振中昨日表示:「非常愉快、非常欣慰。」但黨團協商結果指出,公式自審定日起施行二年,「巧遇」2016年大選落幕,在野黨似乎在替電價公式預留「但書」。對此,鄧振中解釋,感覺大家都非常正面看待這個問題,不是兩年後就變成廢紙,兩年後再延的氣氛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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