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自由化可分階段立法
2015-01-27
公司:台灣電力
全國能源會議昨(26)日揭幕,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表示,未來電業 法的電業自由化可分階段立法,有共識部分先行推動,但最重要的是 ,電業法應釐清電業自由化,由誰負擔供電責任。他說,台電切割成 四個事業部將在105年如期完成。黃重球期待本次會議討論核能議題時,是以事實來認定,不要有價 值判斷,讓核能成為未來能源選項之一。而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同意在 安全無虞下以核能作為能源選項,梁啟源建議核四啟封,三座核電廠 延役。不過,在擁反核激烈爭論下,核四及核電廠延役在今天的總結 報告中,恐列入「其他」意見。全國能源會議昨天分三場討論,經部總結三大分組結論表示,全國 能源會議首日代表討論熱烈,共識仍待建立,意味這場全國能源會議 ,建立共識並不易。在電力供給穩定與開源方面,有代表建議加速推動電業自由化,建 短中長期電業自由競爭機制。黃重球昨天受訪時表示,台電已作好因 應電業自由化的準備,明年元旦會如期完成切割四事業部。電業法修 正後若開放電力市場的自由化,台電的任務如果只限電網服務,如此 壓力會少很多,但供電義務責任是放在政府或相關機關身上,但過去 電業法規範模糊不清,因此新版電業法針對供電義務責任須釐清,應 仿德國建立短中長期的共識目標。在核能議題方面,黃重球說,核能選項最好能達共識,要從事實認 知去討論。梁啟源進一步舉福島核災為例,東電大舉改燒天然氣,不 但造成巨幅貿易赤字,日本電價去年6月比2010年同期漲逾38%,主 因日圓貶值,燃料成本上漲,及用再生能源替代核能零和的結果,其 中15%是非核零和造成電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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