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盤後起 保證金調高10%
2015-02-03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台灣期貨交易所昨(2)日宣布,將調高農曆年春節期間保證金約 10%,主要是考量今年春節休市長達8日,因此參酌國外主要期交所 適逢較長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風控措施。期交所依據過去三年春節 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作法,將調高各類型商品契約保證金,預計以 2月12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實施期間為104年2月13日收盤 後生效。期交所指出,以台指期貨而言,以2月2日之原始保證金83,000元為 例,將調高至92,000元,調幅約10.8%,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 度,維護市場交易安全。該方案預計於104年2月12日(調整生效日前 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及 黃金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04年2月13日收盤後生效 ,預計至2月25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2月12日之保證金。例如台指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之92,000元,調回調整前之8 3,000元,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後金額。交易人於2月13日收盤 後之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 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之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 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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