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後 贈與恐難節稅

2015-06-22 公司:住商實業
「房地合一稅」明年開始實施後,代表國內房地產開始走向「實價 課稅」,在明年之後,買賣房地產獲利,民眾會繳更多的稅。除此之 外,租稅專家表示,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透過贈與房產以節稅方式 恐不管用了。根據內政部的資料,去年贈與移轉房屋棟數達5.5萬棟,已創下新 高。永慶房產集團總經理廖本勝表示,在房地合一稅從明年開始實施 之後,透過贈與房屋節稅已經行不通了,反而以直接用現金贈與給子 女再以子女名字購買不動產會比直接贈與房產更為有利。舉例來說,邱爸若用價值1,200萬元大樓贈與給小邱,假設6年後, 小邱再以1,800萬元出售,因為贈與時課贈與稅的稅基是用購買時土 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計價成本為200萬元,所以,贈與 房屋會比贈與現金所繳的贈與稅少很多。但是假設這棟房屋未來再出售時,即使只賺600萬元(1800-1200) ,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政府認定獲利則將是1,600萬元(1800-200 )來計算房地合一稅。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不動產贈與不管是今年贈與 或者明年贈與「均用前次移轉現值當成本再計算獲利課房地合一稅」 。以上例來說,如果小邱未來終有一天會將該棟房屋賣出,經實際計 算後,邱爸用現金1,200萬元贈與給小邱,會比用房地贈與,總繳稅 額會更低些。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也表示,現用房地贈與後轉手, 會比真接給現金,在贈與稅上省很多,即使未來出售贈與房子,由於 目前土地免課資本利得稅,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時,可以有「打折 」空間;但是在房地合一稅實施之後,就沒有任何節稅空間。因此,「贈與房產給子女」已非節稅最佳方式,雖然有人會再用「 附帶負債」,也就是連房貸一起贈與,製造扣除成本,但不管如何, 贈與房子的節稅管道,已不如之前「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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