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逾50億公司 需編CSR報告書

2015-10-21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修訂「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股本達50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應自民國106年起編製與申報105年度的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

但如果年度決算有累積虧損者,得延至108年度開始適用。

這是因應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的政策所做的修訂,所有上市櫃公司都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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