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配套 同步實

2016-01-14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期交所為配合證券市場於1月15日起實施「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將同步實施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相關處理措施。若上市櫃個股因訊息面暫停交易,則相關期貨、選擇權契約會暫停交易並停止收單,待現貨恢復交易後才能夠再度使用期貨、選擇權商品。期交所去年12月21日,已提前實施當證券市場(大盤)暫停交易時的配套措施,而至於周五要上路的則是個股期貨以及選擇權部分的相關辦法。標的證券因訊息面暫停交易時,該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將配合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期間內停止收單,暫停交易前未成交的委託單失效,之後如該檔股票恢復交易,該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也將恢復交易。如最後交易(結算)日遇標的證券因訊息面暫停交易時,該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的最後交易(結算)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最後結算價即次一營業日標的證券收盤前60分鐘的算術平均價。另外,考量證券市場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期間遇除權、除息交易日時不順延,且除權、除息價格與一般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方式相同,因此期交所相關股票期貨及選擇權的除權、除息契約調整生效日不順延,且契約調整方式與一般除權、除息情況相同。此外,考量到訊息面暫停交易主要是為使上市、櫃公司得以充分公開或說明相關重大訊息之用,且暫停交易期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營業日,因此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訊息面暫停交易期間,該標的證券仍可辦理抵繳保證金。交易人如欲得知更多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暫停/恢復交易相關訊息,可至期交所行情資訊網站查詢,如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狀態欄顯示暫停,即表示該檔契約為暫停交易狀態。此外,交易人也可至期交所網站(首頁>交易資訊>訊息面暫停交易之股票期貨及選擇權),查詢其暫停/恢復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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