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團:麥電空汙排放遠低歐美標準
2017-05-25
公司:麥寮汽電
雲林縣政府昨(24)日針對台塑企業麥寮工業園區發電機組生煤及 操作許可證展延舉行公聽會。台塑集團發布新聞稿指出,麥寮工業園 區設置高效率燃煤機組,目前空汙排放除遠低於美國及歐盟管制標準 外,亦符合雲林縣府所訂之全國最嚴厲空汙排放標準,而身為台電代 工廠的麥電,多年來也對國家經濟發展及民生用電安全作出相當貢獻 。台塑化總經理曹明表示,麥寮工業園區高效率燃煤機組,係經環評 及雲林縣政府嚴格審查核准設置,各燃煤機組皆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 術(BACT)。而據環保署公布之「雲林縣細懸浮微粒(PM2.5)汙染來 源調查分析暨空品預警應變計畫」,研究結果顯示倘雲林縣全面禁燒 生煤,對雲林縣細懸浮微粒(PM2.5)改善效益僅為0.7%,可證明燃 煤機組對雲林縣細懸浮微粒(PM2.5)貢獻極微量,這可由麥寮能種 出品質優良的美生菜,及養出肥美之文蛤等農漁產品外銷到品管嚴格 的日本,可見一斑。曹明強調,雲林縣政府「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已於104年 9月遭環保署駁回,但台塑企業向來重視環保並持續推動空品改善, 基於政府2025年能源配比政策,公司將針對麥電公司3部燃煤機組, 朝轉型為天然氣發電方向進行評估規劃,以降低外界對燃煤電廠汙染 環境之疑慮。對於環保環體在聽證會上要求台塑盡速提出天然氣取代燃煤的時間 表。台塑集團指出,天然氣發電工程涉及專業技術且範圍廣大,不是 說做就做,而電業法7月才頒布,公司仍要依據政府法令去執行。此外,天然氣發電的建置安全尤顯重要,而在評估天然氣發電之際 ,麥寮汽電與台電的電力採購合約等期限、條件也都需要加以評估、 配合,不經審慎評估貿然信口開河承諾,實為不負責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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