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商圈氣爆... 商家投保公共意外險 有保障

2017-07-24 公司:和泰產物保險
台中市逢甲商圈餐廳發生氣爆事件,造成1人死亡、15人受傷,並 波及許多鄰近店家。產險業者表示,依規公共營業場所都要投保公共 意外責任險,若商家沒有投保任何公共意外責任險或者其他商業火險 的話,不但違規,萬一發生意外,對企業主理賠將是一筆沉重負擔。

目前依照各縣市政府對於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 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如台中市對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50平方 公尺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投保金額 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上 限3,000萬元。

類似像台中商圈重大氣爆案,若商家有依規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當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意外 事故,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可對被保險人 負賠償之責。

和泰產險表示,即使各縣市政府沒有強制規定,只要是公共營業或 消費場所,如一般商店行號、辦公處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補 習班、餐飲店…等場所皆強烈建議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否則,若商家沒有投保相關保險,當發生類似如台中逢甲商圈重大 氣爆案時,業主面對重大火災案,除了要承受自家餐廳受到嚴重的毀 損之外,還得賠付鄰居的財物損失,以及在法律上應賠付眾多因氣爆 而受傷的民眾醫療及休養費用,這對於該餐廳業主將是個非常沉重的 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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