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今上路

2018-01-22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期交所將在今(22)日上午8:45實施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機制,適用大小台近月及次近月契約(含跨月價差)同時間上市英鎊兌美元期貨及澳幣兌美元期貨等兩項匯率期貨新商品。期交所今日上市英鎊兌美元期貨及澳幣兌美元期貨等兩項匯率期貨新商品,連同已上市的大、小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及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期交所匯率類商品將增加到八項,可望提供市場更完善之避險及交易需求,發揮群聚效應。今日實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新制,該措施有助防範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等所導致之盤中價格異常波動。「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對適用商品的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之委託簿狀況,試算該筆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若該筆委託為買進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高於期交所訂定之買單退單標準,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若該筆委託為賣出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低於期交所訂定之賣單退單標準,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期交所推動此一新制的目的,是為強化台灣期貨市場價格穩定,故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僅會針對造成價格異常波動之新進委託予以退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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