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機構投資人抽樣規定放寬

2018-05-18
證交所最新公告,自即日起,放寬當月成交金額達5千萬元以上的 專業機構投資人的抽樣規定,若已透過保管銀行進行交易確認,得免 辦理抽樣及詢證作業。

依目前規定,證券商委託人月成交金額達5千萬元以上者,不管是 自然人或專業機構投資人,均要每季定期接受抽樣檢查,應抽查至少 2%(未滿1戶者以1戶計算)或20戶之樣本數,並以雙掛號向委託人 戶籍地詢證,主要用意是防止帳戶遭盜用。

不過,證交所強調,因過去抽樣結果,帳戶遭盜機率極低,在證券 商建議下,決定作上述放寬。

證交所指出,未來凡是專業機構投資人已透過保管機構進行款券保 管、交易確認及辦理交割,但當季已列為抽查對象且該投資人亦函覆 確認無誤者,得免再列入樣本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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