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 賴:非核不變 取消期程
2018-12-07
公司:台灣電力
行政院院會昨(6)日通過《電業法》第95條修正草案,刪除政府 應於2025年前停止運轉核能發電的文字。行政院長賴清德強調,非核 家園的目標不變,只是取消期程。據悉,核電廠延役評估以核三廠最可行,但核一廠昨日起停機除役 ,全面停止運轉,昨天環保署審查核一廠除役環評,決定補件再審。日前公投案通過刪除《電業法》第95條之一,即刪除2025年非核家 園文字,經濟部擬具修正草案,完備法制,昨在行政院會通過,將送 立法院審議。賴揆表示,依據公投結果,非核家園期限的條文自12月 2日起失效,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大部分民眾以為核能是我國主要能源,但 實際上今年核能發電度數不到10%,還有各式各樣能源選擇,能源政 策向前推動時,需要民眾共識,過程中會有民意或地方政府意見,不 只是中央政府可以決定。至於賴揆要求經濟部兩個月內提出能源因應方案,曾文生表示,能 源局今年製作能源白皮書時,就有舉行全國性公民審議會議,讓民眾 了解能源工作,要在2個月內,盤點能源供應狀況、成本等項目,向 立法院做完整說明,找出未來能源發展共識。此外,環保署昨進行台電核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初審,由於 是核電史上頭一遭,環評委員認為,台電應說明除役各階段風險,環 評小組決議要求台電補件後再審。據台電估計,核一廠從昨(6)日起進入第一階段「停機過渡期」 ,到2026年底為止,將完成除役規劃準備、廠房與場地、第一期放射 性廢棄物管理;2027至2038年間為第二階段「除役拆廠階段」;203 9年至2041年為第三階段「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2042年第四階 段「廠址復原階段」,預計2044年7月15日除役終止。環評委員認為,「拆廠比建廠的風險更大」,任何風險的盤點都沒 有模糊地帶。因核一廠面臨實質除役,台電仍提不出最終貯置場所, 有環評委員擔心「暫貯時間沒有終點,對新北市說不過去」,因此數 度期盼台電給出最終貯置場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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