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銀行准開辦基金質借

2020-01-21 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搶攻基金質借業務,11家銀行向金管會送件申請,其中五家已獲准開辦,各銀行承 作條件及範圍不一,有些銀行已有成交案件,有些銀行還掛零。

金管會在去年4月22日發函給銀行公會,開放銀行在調整相關資訊系統後,可向金管會申請辦理基金自行質借業務,根據金管會最新資料,到目前為止,已有11家銀行送件申請。

這11家銀行包括合庫、上海商銀、玉山、花旗、國泰世華、台新、富邦、元大、一銀、兆豐及彰銀;其中合庫、上海商銀、玉山、花旗及國泰世華銀行五家獲准開辦,其餘六家審核中。

過去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質押」只能「跨行」做,在A銀行買的基金或債券,須向B銀行質借,不能在A銀行直接辦理,因為不是自家銀行業務,銀行接受客戶以他行基金質借的意願不高,業務量不大,金管會去年開放「自行」質借後,業務量將可大增。

依規定,國人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可辦理質借的主要包括境內外基金、外國股票及外國債券等三大項。

銀行業者表示,獲准開辦的五家銀行,各家承作條件及範圍不一,例如有銀行只承作基金,不承作外國股票及債券的質借,有些銀行已有成交動撥資金的案件,有些銀行還沒有承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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