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板個股不得發行權證

2021-06-16
證交所最新公告完成修正「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10條 ,明訂即將於今年第三季上路的新創板,個股將不得作為權證發行標 的,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創新事業多屬發展階段,投資風險相對較高,創新板 有價證券買賣限合格投資人參與,故排除該等股票作為認購(售)權 證連結標的,爰修正「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10條規定。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