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電子期 今上市 「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同步實施
2021-06-28
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6月28日上市「小型電子期貨」新商品,同日 實施「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期貨市場交易量逾99%商品, 已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期交所表示,小型電子期貨契約規模及保證金僅為電子期貨的八分 之一,日、夜盤均可交易,上市當日並同步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小型電子期貨契約乘數為每點新臺幣500元,依6月15日收盤指數8 34.08點計算,契約規模約41.7萬元,其餘規格設計同電子期貨;另 每八口同月份小型電子期貨未平倉部位,得沖銷同月份電子期貨反向 部位一口。期交所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已陸續適用於股價指數期貨、臺指選擇 權、匯率期貨及ETF期貨等,28日適用商品將再納入個股期貨。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其運作方式與股價指數期貨相同,於 逐筆撮合時段,針對每一新進委託逐一檢核,買進委託可能成交價格 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則予以退單;而賣出委託可能成交價格,低 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則予以退單。個股期貨退單點數為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乘以退單百分比,現貨 開盤後退單百分比原則上為3.5%,另考量期貨市場於上午8時45分開 盤,較證券(現貨)市場為早,而現貨開盤前,因為沒有成交價格, 市場資訊較不充足,故個股期貨退單百分比放寬為二倍(即7%)。要特別提醒交易人,期交所考量標的個股遇減資、新設合併等事件 之時,將有一段時間停止買賣,且恢復交易當日波動通常較大,以及 個股遇重大利多或利空時,常需要數日反應。個股期貨標的遇到以下兩種情事時,當日期貨開盤後、股市開盤前 (上午8時45分~上午9時),期交所得暫停該檔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 定措施:一、標的個股經暫停交易後,直到恢復交易當日股市開盤前 ;二、標的個股前一日收盤價達漲停或跌停。另為降低系統性風險,當天期貨開盤前如果達到期交所訂定的盤前 量化暫停指標,亦會暫停所有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股市 開盤後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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