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2011-05-25
公司:啟耀光電
1.股東會決議日:100/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董事 丁景隆(1)日本奇美電子公司 董事(二)董事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俊(1)鉑京光電(股)公司 董事長(2)奇美視像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3)奇美物流(股)公司 董事長(4)佛山市奇明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5)奇美材料科技(股)公司 董事(6)奇美實業(股)公司 董事(7)聯奇開發(股)公司 董事(8)日本奇美電子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他公司董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俊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佛山市奇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南海科技園興業北路。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LED相關零部件等電子器件之設計、加工、製造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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