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1638號判決公告

2011-10-05 公司:長裕欣業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好家庭興業有限公司債務人: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最高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台上字第1638號2.事實發生日:100/10/0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好家庭興業有限公司間因買賣合約糾紛,提起三審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4.處理過程:本公司尊重最高法院判決。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本公司已提存反擔保金,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及本年度損益皆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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