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之配股除權暨
2011-10-25
公司:新光證券
1.事實發生日:100/10/242.發生緣由:本公司前經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99年度盈餘分配案提撥應分配之股東紅利新台幣82,749,756元配發現金,每股可分配0.60308元;另提撥應分配之股東紅利新台幣97,890,000元轉作股本,發行普通股9,789,000股,每股面額10元,每千股無償配發71.34股,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10月13日核准申報生效(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000049060號)在案。3.因應措施:(1)依法自民國100年11月3日起至100年11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2)本次配股除權暨除息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0年11月7日,若有異動授權董事長調整。(3)現金股利發放日:100年11月10日。(4)99年度盈餘分配議案中員工紅利新台幣2,600,000元決議採現金方式,擬訂於民國100年11月10日全數發放。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2)嗣後如因本公司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買回庫藏股或現金、盈餘、資本公積轉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以致股東配股率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依流通在外股數計算調整配股率及配息率。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