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二、第三

2011-12-22 公司:大朋電子工業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二、第三及第四款規定辦理1.事實發生日:100/12/2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蘇州大朋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百分之百投資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487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747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8528(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600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963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週轉金向銀行融資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686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清償完成(2)日期:合約到期清償完成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5231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732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6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2.5210.其他應敘明事項:銀行融資額度到期展期美金60萬元及銀行融資新增額度美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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