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2012-03-21
公司:晶訊科技
六、特此公告。/*TL 53 8242 晶訊科技 101/03/2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8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08上午10點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26號地下二樓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表案。3.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1)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5.討論事項二(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7.散會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0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08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過戶方式:最後過戶日民國101年4月9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01年4月9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2)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 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8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3)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33930898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4)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 包括文字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請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1年3月28日至101年4月06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受理提案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50號8樓 聯絡人:陳先生電話: 82265088-609 ),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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