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
2012-03-29
公司:華泰商業銀行
公告序號:2主旨: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2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華夏大廈(原中央日報社)台北市八德路二段二六○號三樓大禮堂三、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一)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 101年4月16日起至101年4月25日止(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時間內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四)受理處所:華泰商業銀行總務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246號12樓,電話:02-27525252)(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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