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
2012-04-03
公司:聯美林業
公告序號:1主旨: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5公告內容: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一.開會日期:民國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二.開會地點: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八路8號(本公司B棟1樓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2.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年度盈餘分派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五.停止過戶日:民國101年4月17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六.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民國101年4月16日17時00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3.辦理過戶方式: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七.其他應公告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5048125,持有未滿千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2.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101年4月9日起至101年4月18日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寄送本公司),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以書面方式提供相關文件辦理提案手續,並述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八路8號)管理部行政課。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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