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2012-04-10 公司:精碟科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聲請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整抗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1/04/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緊急處分原裁定廢棄。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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