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正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之會議主要內容公告
2012-04-19
公司:金運科技
1.事實發生日:101/04/19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台北市南港路二段97號5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辦理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四)臨時動議。(五) 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5/30(7)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屆時通知書及委託書如有未收到者,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詢,電話:(02)2746-3797。(8)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南港路二段97號3樓)。(9)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權之相關作業事宜(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送達101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路二段97號3樓。(三)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星期四)至4月9日(星期一)。(四)提案股東需詳留聯絡方式,以便通知提案是否納入股東常會。(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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