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修正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盈餘分

2012-04-21 公司:利晉工程
更正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修正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盈餘分派議案及新增三項議案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修正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盈餘分派議案及新增三項議案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0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0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02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1年6月2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4日至101月6月2日三、開會時間:十一點整(24小時制)四、會議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2.承認100年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1.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2.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3.討論100年度盈餘轉增資案4.本公司修訂「背書保證辦法」部份條文5.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6.增選董事2名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3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7463797六、其他應公告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4月3日起至101年4月13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13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之一條之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電話:03-326-9266)。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7463797)。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經國路八三八號十樓)。6.擬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15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29.29443股,另以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份計新台幣72,000,000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1636499元。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及配息基準日,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完全相同。7. 本次股東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指定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本公司股務代理部: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8.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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