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修正公司章程案及修
2012-05-16
公司:中華電視
華視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修正公司章程案及修正股東會議議事規則案)公告序號:1主旨:華視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修正公司章程案及修正股東會議議事規則案)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6公告內容:公告本公司一o一年股東常會事項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本公司101年3月30日第二十屆第十七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以及101年5月15日第二十屆第十八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101年6月26日(星期二)下午3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光復南路116巷7號本公司華視大樓9樓會議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OO年度決算報告書,報請 公鑒。3.本公司一百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由管理階層提出未來因應措施之書面聲明。(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2.本公司一OO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三) 討論與選舉事項1.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2.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規則修正案。3.「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修正案。4.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逾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一)受理期間:受理股東提案權期間自101年4月23日至5月3日,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3日下午5時30分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郵件寄送)。(二)受理提案處所及人員:台北市光復南路116巷7號12樓董事會辦公室。(三)本公司受理提案後,提案內容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董事會得不列入為股東常會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四)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28日至6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1年4月27日(五)下午5時前逕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單位: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登記。(郵寄過戶登記者以掛號郵戳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30日另行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面敘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股務代理單位辦理補發。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附相關資料於股東會前38天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本公司財務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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