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幹細胞生技(原:大展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
2012-05-15
公司:宣捷幹細胞生技
六、特此公告。/*TL 104 4724 大展生技 101/05/15 大展幹細胞生技(原:大展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增加議案)公告序號:1主旨:大展幹細胞生技(原:大展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增加議案)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時整。二、開會地點: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七巷二號七樓(本公司會議室)。三、依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等相關之規定及本公司101年3月19日、101年4月5日及101年5月14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四、會議內容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發行新股案。 (四)臨時動議。五、其他應公告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5月1日至6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民國101年4月30日(星期一)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 年4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3)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 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大展幹細胞生技(股)公司財務部 (地址:24886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七巷二號七樓)並副知證基會。 (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 記名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聲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逕向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查詢補發。 (5)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4月23日起至 101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 務請於101年5月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大展幹細胞生技(股)公司財務部(地址:24886新北市五股區五權路七巷二號七樓;電話:02-22982727)。(6)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發行新股說明如下:一、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及強化財務結構,並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二、本次私募之相關事宜如下: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擬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且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0元。實際私募價格擬授權董事會得視日後洽定應募人及當時市場狀況依上述訂價原則訂定之。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其價格定訂應屬合理。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目前洽定應募人之名單,其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如下:1.應募人:加捷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選擇方式與目的:必須對本公司營運相當瞭解且有利於公司未來之營運者,或為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關係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2.應募人:曾椿紫。選擇方式與目的:必須對本公司營運相當瞭解且有利於公司未來之營運者,或為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關係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監察人。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法人應募人:加捷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與公司之關係:鍾祥鳳6.39%---本公司之董事長曾冬齡6.21%---無捷訊投資(股)公司5.71%---無鍾馮秀貞1.79%---無郭金榮1.19%---無李三祿0.60%---無余國強0.59%---無洪正義0.54%---無李坤龍0.50%---無王良智0.50%---無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及強化財務結構,並考慮募集資金之難易度及時效性等因素,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規定,選擇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款項。(2)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之。(3)資金之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A.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B.預計達成效益?IMG SRC="/WF_SQL_XSR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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