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法院民事裁定本公司聲請緊急處分原裁定廢棄
2012-09-21
公司:新泰伸科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新泰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整抗字第2號2.事實發生日:101/09/2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法院民事裁定本公司聲請緊急處分案,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抗告。4.處理過程:依桃園地方法院於101年09月17日裁定辦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請律師近日內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抗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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