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規定認列減損損失93,321,904元。
2012-12-10
公司:宏泰人壽
1.事實發生日:101/12/072.發生緣由:帳列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進行未來現金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93,321,904元。 3.因應措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立即於101年11月之自結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93,321,904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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